在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单霁翔
(2014年4月29日)

参加今天的会议,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感觉都有些特别,我们聚集在有着593岁高龄的紫禁城里,研讨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问题。以往建筑大师们聚集在一起讨论建筑创作方向,文物专家们聚集在一起呼吁文物建筑保护,司空见惯,但是今天大家齐聚一堂,共同研究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问题,这可能就叫做“跨界”,也就是吴良镛教授所倡导的“融贯的综合研究”。

实际上,这一天时、地利、人和的现象本身,就体现出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本质意义,即文化传承。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行动本身,表明文化遗产的年代界定范围正在逐渐延伸,指定保护的文化遗产类别正在逐渐拓展,判断文化遗产的价值标准正在逐渐深化,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趋势,而将更多的当代建筑遗产纳入文化遗产保护范畴,必然是一个永久的努力方向。

对于中国文物学会来说20世纪建筑遗产委员会的成立既是酝酿已久的决定,也是新的挑战。今天的会议能够迎来如此众多来自全国各地,长期以来为保护祖国文化遗产而积极呼吁的各位保护专家,为延续中华文明的辉煌历史而辛勤创造的各位建筑大师,表明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这一会议的主题,得到了跨界人士的高度关注,拥有建筑界和文物保护领域的广泛支持,使这项保护工作展现出光明的前景。

“20世纪建筑遗产”,顾名思义是根据时间阶段进行划分的建筑遗产集合,包括了20世纪历史进程中产生的不同类型的建筑遗产。众所周知,20世纪是人类文明进程中变化最快的时代,对于我国来说,20世纪具有更加特殊的意义,在20世纪的一百年时间,我国完成了从传统农业文明到现代工业文明的历史性跨越。没有哪个历史时期,能够像20世纪这样,慷慨地为人类提供如此丰富、生动的建筑遗产,同时也只有建筑遗产才能将20世纪的百年历史进行最为理性、直观和广博的呈现。

在座的专家学者为保护20世纪建筑遗产曾经付出过很多努力,使一些建成不久重要建筑得以保护,例如1961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就将建成仅3年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列入其中。进入新的世纪,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基础工作得到加强。1999年在北京召开的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上,吴良镛院士在《北京宣言》中极有针对性地论述了建筑创作与文化传承的关系。

2004年8月,马国馨院士领导的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向国际建协等学术机构提交了一份《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的清单》,关注点是要对那些存在损毁危险或需要立即得到保护的建筑予以重视,它们既包括20世纪上半叶的燕京大学、上海外滩建筑群等建筑遗产,也包括20世纪下半叶的重庆人民大礼堂(1954年)、北京儿童医院(1954年)、北京电报大楼(1958年)、厦门集美学村(1934—1968年)等22处现代建筑,这些建筑蕴涵着大量20世纪的珍贵历史信息。

2008年4月,在无锡召开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通过了《20世纪遗产保护无锡建议》,同时,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关于加强20世纪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12年7月中国文物学会、天津大学等单位在天津举办“首届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论坛”,会上通过了涉及6方面意向的《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天津共识》。

今天,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近代遗产、现代遗产和当代遗产,都是人类共同遗产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濒危遗产报告中,针对一些优秀当代建筑处于被废弃或被改造的境地,表达出对20世纪建筑遗产命运的忧虑。在国际社会的带动下,一些国家也纷纷做出积极反应,开始从战略角度强调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美国,通过立法规定凡是在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且有50年以上历史,具有重要价值的建筑物、构造物和其他实物,都列入须要登记造册的范围。目前,美国已经确认和登记,并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性建筑和文化遗址有100多万个,其中相当部分属于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20世纪遗产,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20世纪初由高迪创作的具有独特个性的奇异建筑,早在1984年就已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

在我国,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是一个既具有重大意义,又充满挑战的主题。百年以来,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人口和城市的不断膨胀,材料和技术的推陈出新,经济规模的持续扩大,建设速度的大幅提升和生活质量的持续变化,使各具功能的新兴建筑,如雨后春笋般铺遍城市和乡村。

在北京,从1953年开始,陆续兴建了西郊行政办公区、北郊科研机构区、东郊棉织工业区和机械工业区、东北郊电子工业区,以及百万庄、三里河、和平里等大型住宅区。1953年高等院校建设进入高潮,在西北郊集中建设了矿业、钢铁、石油、航空、地质、农机、政法、医学等“八大学院”。半个世纪的光阴流逝,使这些50年前的“整体创造”成为各具保护意义的20世纪建筑遗产。

我国的20世纪遗产,植根于近现代中国的百年风云。例如上海外滩建筑群,是上海近代大都市的最初轮廓线,荟萃着欧洲各国重要的建筑样式,拥有多样的建筑形式、先进的工程技术、广泛的建筑材料、精致的装修工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20世纪建筑遗产,更显现出珍贵的历史价值与文化价值,成为上海城市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京十朝遗迹,以民国时期遗存最为丰富,现存民国建筑千余处,多分布于中山大道两旁,从中山北路至中山东路,出中山门,绵延至紫金山麓,保护状况良好。这些民国建筑不仅是我国传统建筑向现代建筑转换、创造新的民族建筑形式的实物研究资料,也是我国城市率先向现代都市迈进的重要历史见证,在我国近代建筑史上有着独特的地位。

20世纪建筑遗产,是文化遗产大家庭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成员。他们见证着国家和民族的复兴之路,体现着建筑先辈为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社会进步而前仆后继、自强不息的精神,凝聚着各个时期建筑师的崇高理想、信念、品德和情操,形象而直观,具有强烈的感召力。与那些历经千百年沧桑早已被剥离了实际应用价值,只作为历史遗迹接受研究与观赏的古代建筑遗存不同,20世纪遗产往往是功能延续着的“活着的遗产”。

与那些令人肃然起敬的古代文化遗存相比,20世纪建筑遗产在文化遗产大家庭中最为年轻,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忽略它们存在的重要意义,使20世纪建筑遗产在各地不断遭到损毁和破坏。由于在保护理念、认定标准、法律保障和技术手段等方面,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论和实践框架体系,使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充满了挑战。因此,应针对20世纪建筑遗产的上述特点,研究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及时实施抢救性的保护。

首先,缺乏加强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正确认识。对于20世纪建筑遗产的判定不能完全套用古代遗产的标准。一方面,20世纪建筑遗产与其他历史时段的文化遗产相比,内容更为丰富,情况更为复杂,保护的紧迫性更为突出,需要采取更为积极的保护行动,予以审慎对待。另一方面,由于20世纪建筑遗产的概念提出较晚,具有针对性的研究刚刚起步,相关理念尚未成熟,缺少可供参考的现成模式,因此,只能通过不断实践,积极开展相关研究,探索正确的保护途径。

实际上,拥有数十年、近百年寿命的20世纪建筑遗产留存至今实属不易。长期以来,不少城市决策者对已有的建筑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轻视,甚至认为传统建筑形式无法为新时代服务,因此需要一场摧枯拉朽的改造。于是,新的建筑的诞生往往伴随着对过去时代建筑的否定和藐视。今天,一座高层建筑或一组建筑群的拆除与重建变得再普通不过,“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屋建筑的平均使用年限不到30年”。“短命建筑”在我国的出现,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人们不能以理性的态度对待20世纪建筑遗产。

作为典型案例,1992年7月1日济南老火车站钟楼上精确的机械钟永远停止了转动,伴随着济南人走过80个春秋的老火车站就此尘封。然而在拆除之前,无法计数的市民扶老携幼涌到站前,与这座陪伴着他们走过难忘岁月的建筑合影留念,作最后的告别。1992年之前,老火车站设计者H.菲舍尔的儿子,每年都会带一批德国专家来免费为老火车站提供维修和保养,他还说这座车站再用200年也没有问题。当他听到老火车站被彻底毁掉的消息后,气得老泪纵横,并表示再也不会来济南,也永远不会原谅下令拆除这座建筑的决策者。

20世纪建筑遗产相对于更古老或更传统的文化遗产而言,较少得到人们的认同和保护。人们往往认为20世纪刚刚过去,而未将这一时期的建筑遗产列入保护的范畴。同样作为典型案例,几年前,长春市领导说我们的城市是一座年轻的城市,连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没有,但是当我们提出了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建议并得以采纳后,长春拥有了很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成于20世纪50年代的长春汽车制造厂和长春电影制片厂,也成为重要的保护对象。

其次,缺乏实施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法律保障。今天,涉及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和管理的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学术研究和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另一方面,面对全国城市化的加速进程,面对一个接一个的城市建设目标,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形势日趋严重,由于缺少法律保护,越来越多的20世纪建筑遗产在城市广场建设、城市道路拓宽和“旧城改造”中被拆毁,抢救工作日趋紧迫。

改革开放以前,北京市8层以上的板状高层建筑总共只有3幢;即工会大楼、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和水产部大楼。这三幢建筑本应作为20世纪标志性建筑遗产加以保护,但是目前其中两座已被拆除,使20世纪建筑遗产的历史链条不再完整。令人担忧的是,在当前建设大潮的冲击下,如果不采取紧急措施,一大批20世纪建筑遗产将继续遭遇拆除的厄运。前述由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列入《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的清单》中的建筑,迄今仍有近半数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法律保护的力度欠缺。其中“北京儿童医院”建筑的被拆除曾经引起广泛的关注。

今天,在不少城市中,20世纪建筑遗产相对于更古老或更传统的遗产而言,较少得到人们的认同和保护,致使大量具有珍贵价值的20世纪建筑遗产不断地被拆除。目前,在受法律保护的建筑遗产中,20世纪建筑遗产所占比例很小,在多数城市和地区,这一保护行动尚未开始。实际上,留存至今的20世纪建筑遗产数量,与曾经拥有的和已经遭到破坏的20世纪建筑遗产数量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如果没有清醒的认识和公众的支持,20世纪建筑遗产必然会面临比早期建筑遗产更严峻、更危险的局面。

第三,缺乏实施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成熟经验。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存在着不能回避的技术难题。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不仅面对大量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对象,而且各种行业类、专业类和专题类建筑遗产的大量涌现,必然突破文化遗产保护原有的体系和格局,为保护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保护20世纪建筑遗产所采用的理论和方法,与保护年代更为久远的建筑遗产所采用的理论和方法,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但是20世纪建筑遗产又有自己的特点,较之传统建筑,在保护和维修方面往往面临更大挑战。

进入20世纪,全球开始广泛采用新型材料和新的施工体系,当越来越多的建筑师们抛弃传统的建筑方法,开始兴致勃勃地采用新型材料,设计新型结构,甚至采取批量生产方式进行房屋建设时,他们对这些材料的性能和结构的长期稳定性并不完全了解,这就意味着在许多情况下,在这些建筑材料和施工方法被广泛使用之前,相关的技术标准并没有建立或尚不成熟。事实证明,20世纪建筑遗产相对老化的速度较快,材料性能寿命较短。其中最典型的当属早期混凝土材料,往往因为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腐蚀问题,导致建筑材料过早退化。

第四,缺乏20世纪建筑遗产合理利用的科学界定。20世纪建筑遗产往往是正在使用的“动态遗产”,由于不具有保护建筑的合法身份,产权人或使用者为满足当前需要而对其经常加以变动,处理不当就会影响20世纪建筑遗产的整体风格和建筑质量,甚至伤害城市民众的集体记忆。

“保护性破坏”是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许多20世纪建筑遗产处于人口稠密地区,其背景环境从未停止过变化,特别是随意改变20世纪建筑遗产的周边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原有历史信息。文化遗产的价值在于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同样要求其周边环境与本身的历史氛围相协调,形成和谐的整体,需要对建筑遗产背景环境提出控制要求。
今天,保护20世纪建筑遗产的行动意义重大。每一代人都有一个神圣的使命,就是把前人的创造留给后人。当然,由于古代遗存数量较少而更为宝贵,得到珍视。但是20世纪遗产如果不及时加以保护,同样也会在当前的建设大潮中很快地消失。从古到今,文化的发展演变形成一条完整的链条,如果在当代发生断裂,将对不起后代子孙。20世纪建筑遗产也是文化记忆的摇篮,现代人类必须予以充分关注。

人类历史本身就是动态过程的记录。20世纪作为社会变迁最为剧烈的文明时期,各种重要的历史变革和科学发展成果,都以各种特有形式折射在20世纪建筑遗产上。假如我们一方面为填补古代某一时期考古空白而孜孜以求,另一方面却忽视身边这些同样会在未来绽放异彩的20世纪建筑遗产,使它们因为疏于保护而遭到损毁,就会给后世留下与我们同样的遗憾。这一体现文明发展的序列不应在当代发生断裂。为此,应当及时对20世纪建筑遗产加以梳理,及早进行保护,以使它们完好地延续下去,供后世研读。

20世纪建筑遗产形成于过去,认识于现在,施惠于未来。保护20世纪建筑遗产要具有前瞻性,目光放远。文化遗产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既有真实的感受,也有理性的思考。认真阅读优秀的20世纪建筑遗产,思考它们与当时社会、经济、文化乃至工程技术之间的互动关系,从中吸取丰富的营养,成为当代和未来世代理性思考的智慧源泉。文化遗产是有生命的,这个生命充满了故事,而20世纪建筑遗产更是承载着鲜活的故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事成为历史,历史变为文化,长久地留存在人们的心中。

从“建筑是石头的史书”、“建筑是凝固的音乐”等人们对建筑的比喻中,可以发现,建筑本身就是人类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用建筑表现文明发展,一直是人类社会的共识。同样,在20世纪建筑遗产的传承中,经典建筑的积累不可或缺。这一时期,建筑流派纷呈,设计人才辈出,为杰出建筑的诞生提供了良好条件,创造出一批优秀的经典建筑。经典建筑是具有恒久生命力的建筑,它们超越了建筑的使用功能,因其艺术的多元性、技术的先进性和人文的共融性,使20世纪建筑遗产的价值凸显。

当人们回望20世纪遗留下来的经典建筑时,就会发现它们更加贴近时代、感动民众。通过对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既使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又使城市特色更加鲜明。事实上,在我们的城市中,特别是近代以来持续发展的城市,都保有一些作为城市标志的特色建筑,它们不应随着城市的改造和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各种社会文化思潮的影响下,建筑反映的文化观念更加宽泛,集中反映出大众的、时代的、科技的文化内容。

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在近年来才提上重要议程,相对于已有千百年历史的古代文化遗产来说,它的保护和研究工作只是刚刚起步。这一新领域的开拓,突破了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扩大了文化遗产保护的视野,丰富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内容,并且正在推动着相关学科的研究。同时,正因为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多问题有待于人们去探索,去认识,去解决。为此建议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委员会成立以后,积极加强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基础工作。

一是提高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意识。尽管21世纪的到来,促使人们对20世纪的成功与失败进行重新评价,但是不得不承认,对于20世纪建筑遗产的价值认知还处于较低水平,认识上的不到位,导致不少优秀20世纪建筑遗产遭到破坏,从城市的记忆中消失。例如建于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的“国庆十大工程”,集中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建设成就,凝聚着一代建筑师的智慧,浸透着一代建设者的汗水,也标志着我国的建筑技术和创作艺术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然而,在“国庆十大建筑”是否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问题上始终存在争议。

在国际上,一些国家纷纷将本国的20世纪著名建筑师的作品列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这些建筑大师的优秀设计作品一经诞生就开始凝固,随着时间的流逝,成为未来文化创造的典范。例如[德]W.格罗皮乌斯(W.Gropius)、[美]F.L.赖特(F.L.Wright)、[德]密斯•范•德•罗(L.Mies van der Rohe)、[法]L.柯布西耶(L.Corbusier)、[日]丹下健三等设计大师的建筑作品,均已被列入20世纪建筑遗产加以保护。

在我国,也有一些曾活跃在20世纪建筑设计领域的著名建筑师。例如20世纪20-30年代,在南京就曾会聚了吕彦直、刘敦桢、杨廷宝、陈植等一批当时我国最优秀的建筑师,他们具有高深的专业造诣。他们在南京进行了广泛类型的建筑设计活动,形成了一批用现代建筑技术建造的中国传统宫殿式建筑,开展了创造新民族形式建筑的探索,从而打破了外国建筑师对建筑设计市场的垄断,同时,也使千百年来依靠经验的建造方法,逐渐走上了科学设计的道路,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应作为重要的20世纪建筑遗产加以保护。

二是开展20世纪建筑遗产的科学评估。面对数量庞大的20世纪建筑遗产,正确加以选择,进行价值判别,确定保护对象,建立保护和修复体系,既是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重要前提,也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一方面,不同于那些硕果仅存的古代各历史时期的文化遗存,20世纪建筑林林总总,遍布人们的视野,需要严格加以选择,从中辨识真正值得传承于后代的文化遗产。另一方面,应对20世纪建筑遗产中的所有类型都给予恰当的关怀,尤其是范例极少的建筑遗产类型。因此,在对20世纪建筑遗产进行科学评估时,应当客观而宽容,应当为后人保留延续的空间。

健全的科学评估原则是构成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有效基础。虽然我们伴随着20世纪建筑遗产一路走来,但是,对于它们的认识往往基于以往的体验,很少能以科学的态度、长远的眼光,来讨论它们对于历史传承和文化发展的价值与作用。对于20世纪建筑遗产的选择和判别,需要改进传统的调查方法和评估标准,建立科学的价值评估理论、筛选办法和甄选过程,在全面调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为各类20世纪建筑遗产登记造册,根据保存状况划分风险等级。

三是探索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方法。20世纪50年代以来,建筑技术的进展日新月异,与各类科学技术的关系更加密切,新型结构理论的产生、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用,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建筑的发展,均体现出科学技术的威力。这些无疑都对今天选择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方法产生深刻影响。面对数量庞大的、列入保护范围的新型建筑物或建筑群,如何建立和运行保护与修复体系,对于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来说,是艰巨而不能回避的新课题。

今天在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诸多领域,未能掌握实现保护目标的修复理念、方法与技术,已经成为越来越不容回避的严重问题。在保护实践中,如果保护理念方面出现偏差,必然造成实施方法和技术的千差万别,甚至导致“建设性破坏”或“保护性破坏”。因此,应就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理念以及与保护方法和技术有关的特定问题展开专题研究,同时也应根据20世纪建筑遗产的不同保护状况,充分尊重其在科学和艺术等方面的特点,关注保护和修复工作对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影响。

四是实施20世纪建筑遗产的合理利用。如何在文化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决定取舍,如何寻找保护历史记忆与挖掘使用功能的平衡点,是不能忽视的现实问题。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应与城市环境整治和地区功能提升相结合,与市民公共活动和培养健康情趣相结合、与城市文化建设和特色风貌保护相结合,以提升20世纪建筑遗产对城市文化的贡献度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力。2014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其意义在于20世纪建筑遗产绝不是束之高阁的“古董”、秘不示人的“宝贝”,更不是远离百姓、没有生命的“化石”,而是直接关乎民生幸福指数的文化资源。

20世纪建筑遗产,与其他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相同,都是一座城市文化生生不息的象征,也是代表不同历史发展进程的坐标,当代人们以此为参照,辨认不断变化的生存环境。保护文化遗产的最大动力是保存文化,而保存文化的根本目的是传承文化。只要人们在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就会被关心,就会得到及时维护。同样,对20世纪建筑的合理利用,也会避免因为闲置而加速损毁,让旧载体“孵生”新功能,既有利于节省能源,又有利于环境保护。所以,我们要抓住20世纪建筑遗产合理利用的途径做好文章,在这方面需要在座各位建筑大师的智慧力量。

在2013年11月南京召开的中国工程院主办“中国当代建筑设计发展战略高层论坛”上,主持该报告的程泰宁院士正视中国建筑界面临的态势指出:飞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复杂多变的文化背景等,构成了研究当代中国建筑设计发展战略所必须面对的现实语境。理想与困惑并存、挑战与希望同在,明确的目标与严重滞后的理论和制度建设使我们得出结论:价值判断失衡、跨文化对话失语、体制和制度建设失范,已成为制约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结合程泰宁院士的报告,我越发感觉成立20世纪建筑遗产委员会在当下具有迫切意义。

一是中国新型城镇化“人文城市”建设目标,守望“乡愁”的需要。正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出,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把城市建设成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是美好愿景。新型城镇化力戒“贪大”、“求洋”、“追新”,新型城镇化也并非仅仅解决人、地、钱多方面问题,城镇化不只是砖瓦砂浆,它最大的把握在于文化内涵的提升,乡愁是一种广阔的文化情怀、乡愁是一种文明的力量、乡愁更是建筑师和文物保护工作者应拥有的文化境界。

二是中国20世纪建筑设计思想与理念遗产传承的需要。中国现代建筑教育自20世纪初开始萌芽,传统建筑业由工匠师徒的薪火相传延续着变化,出现了现代知识分子型的建筑师群体。蔡元培先生认为美学体系中,建筑的地位极高,丰子恺几乎成为最早介绍西方建筑思想的中国艺术家,他率先提出合理的建筑要“经济”、“便利”、“美观”,或许是新中国50年代初“适用、经济、美观”的早期表述。优秀的建筑师关键是设计思想,因此传承作品,最重要不仅仅是留下建筑外壳,而要传承建筑师的设计遗产;

三是通过对20世纪建筑遗产的回望增强建筑设计自信的需要。近20多年,中国经历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城镇化进程,但是城乡建设存在的问题不能不正视,由于建筑成为了房子,致生活方式设计简单化;由于处处都是地标性建筑,民众喜爱的建筑反倒已无踪影;由于城市失落了真正的历史,所以必须警惕功利之风对城市文化的摧毁。通过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中国建筑师必将增强自信,不向金钱媚俗、不向权势折服、不向西方膜拜,努力创造广大民众喜爱的,经得住历史检验的时代建筑。有文化底气才能拥有自信,才能使建筑创作扎根于本土之上。

四是面向社会公众解读并传播中国建筑文化的需要。传承发展20世纪建筑遗产是个国家建筑的命题,重要的是要使之逐步转化为国民观念,其根本任务要靠普及建筑文化教育来达到。从2006年《线装书局》整理出版的梁思成著《中国建筑艺术二十讲》较系统地看到,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同时是普及建筑文化的大家。建筑是什么、什么建筑艺术、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如何理解建筑的民族形式等,用通俗的语言告诉社会公众,无疑梁思成先生是中国建筑界与文物保护界学人的榜样,向公众普及20世纪建筑遗产,无疑将成为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委员会在未来应努力的方向。

距今整整10年前,以马国馨院士任理事长的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在缺少对20世纪建筑遗产评估标准的前提下,用建筑师对文化尊重的视野及专业素养,慎密而严谨地评选出的现在看来仍极具标志性意义的20世纪建筑项目,向国际建协等学术机构提交了《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的清单》。我以为,这些个案将成为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委员会,在今后开展20世纪建筑遗产评估、认定中应特别遵循的标准及坚持的工作学风。今天,同样在马国馨院士的领衔下,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再次吹响“集合号”,必将取得更加重要的成果。

因此,今天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委员会终于如愿成立,我们拥有了新的事业逐梦的土壤。期望新成立的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委员会既成为广大建筑师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平台,又成为文物博物馆专家更充分地理解并传承建筑师设计思想的良好契机,尤其相信长期以来尚关注不够的、极其珍贵的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从此有了专家工作团队。

再次对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