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学会1991年年鉴
1991年12月7日
我会新设文物摄影委员会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举行成立大会。推选罗哲文为名誉会长,王露为会长,赵立业、王玉贵、郑名桢为副会长,胡锤为秘书长,薛玉尧、王梦祥、徐海滨为副秘书长。
1991年11月28日
我会新设文物修复委员会在中国农业博物馆召开成立大会。会上推选白鹤文为会长,王丹华、王振江、王启泰、杨新、张玉通、杜富全、孟宪民、周宝中、夏享廉、薄贯休副会长,贾文忠为秘书长,孙振翔、傅公铖为副秘书长。
1991年11月22日
我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根据民政部有关社团登记的规定,研究了当前工作,决定如下事项:
一、我会原有的“传统建筑园林研究会”改名为“传统建筑园林委员会”,新成立的文物修复委员会”和“文物摄影委员会”,均已报民政部备案。
二、我会各工作部门和专业委员会,经民政部批推,统一刻制新印章。原有的印章交回学会销毁。
三、专业委员会是我会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性的团体,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不得在下面设立机构。
四、我会和下属专业委员会,今后均不得在北京以外的地区设立办事机构。
五、各专业委员会的经费,原则上自筹。
六、专业委员会每年应向学会报告计划和工作;有的重要活动,应报学会讨论决定:涉外活动,应事先请示再办。所有书面报告,应一式两份报送学会。
七、参加专业委员会的成员,都是我会的会员。
八、我会不在外省市设立分会。地区性的文化、文物学术研究机构,在当地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后,可以团体会员的身份申请参加我会。
1991年11月17日
我会传统建筑园林研究会和北京古建博物馆,在北京古建博物馆联合举行“中国营造学社创始人朱启钤、梁思成、刘敦桢先生纪念会”,专家学者和三位先生的家属等八十余人参加纪念会。
1991年9月30日
我会于1991年9月30日,经中央民政部复查核准,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社团登记证的号码为“社政字0613号”, 10月5日在《人民日报》第七版发布了公告。据此我会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
1991年7月
我会与北京市文物局、市教育局、市园林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和市文物保护协会为中小学生联合举办文物夏令营。
1991年2月、3月
我会为台湾同胞继续举办第二、第三两期文物专题研习班。
1991年2月9日
我会常务理事会在国家文物局会议室召开。听取1990年工作汇报,讨论1991年工作计划,会后,观看了我会与有关单位联合摄制的电视系列片《中国佛教》和《中国历代帝王陵寝》样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