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文博单位制度建设法律培训班

2018年3月27日,由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和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的文博单位制度建设法律培训班,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开班。来自法律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和相关文博单位的62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国际博协副主席、中国博物馆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安来顺和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哲京出席开班式。黄哲京向大家介绍了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并向学员们提出要求,希望大家学有所获,为文博界法治建设和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安来顺以“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问题”为题,首先介绍了我国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的政策环境,以及我国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的现状和问题,随后又介绍了其他国家博物馆理事会的情况,包括“政府线性管理博物馆”、“‘一臂之距’博物馆”、“公私合作博物馆”和“私人博物馆”四种管理模式的博物馆理事会;最后分享了推进我国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一些思考。

北京大学李国新老师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题,通过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讲解,让学员对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战略方位有了全新的认识,对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也有了新的理解。李老师指出,博物馆是组织体系不是建筑,应强调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性,同时也应完善公共文化治理方式。

黄哲京老师讲授了“文博单位法律管理制度”,他认为文博单位法律管理制度,就是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内制定规章制度,对外签订合同。同时梳理了主要涉及文博单位的5部法律法规、7部部门规章和11个规范性文件,8个国际公约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从综合管理、安全管理、财务审计管理、人事管理、业务管理、宣传与服务管理、科研管理、党群工作、行政后期管理等方面总结了文博单位对内法律管理制度,特别就知识产权管理从4个方面结合文博单位实践经验深入浅出举例说法,最后就文博单位实际工作中经常接触到的合同进行了列举,让学员从宏观上对文博单位法律管理制度有了一个更全面的、更系统的认识,提供更清晰地规范性参考。

故宫博物院李袁婕老师主讲“文博诉讼案例解析”。她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指导性案例,从著作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物权等方面,让学员加深了对文博行业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再以“中国非遗第一案”为引,讲解了民事三段论,帮助学员形成法律思维。最后,学员分组进行模拟训练,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文博日常法律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主任刘铭威老师给学员讲授“文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讲座从战略定位、当前形势、基本要求、保护利用、使命责任等方面,强调了文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对《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了详细解读,指出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文博单位各项工作的首位,以预防为先、教育为本、规范化管理为手段。

中国文物报社社长李耀申老师作“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改革与创新漫谈”为主题的讲座,强调了进一步扩宽博物馆免费开放范围,完善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免费开放博物馆绩效考评,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老师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背景与主要内容”为题,从立法背景、立法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基本框架、原则和主要制度特点、立法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加强法律的执法和监督五个方面介绍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中国文物报社期刊编辑部副主任李晨老师讲授“博物馆评估制度”,他介绍了我国博物馆事业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取得的成就,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制定博物馆评估和考核办法的必要性,并剖析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博物馆评估体系的经验及借鉴,阐述了开展博物馆评估的目的和意义。最后李老师详细解释了博物馆定级评估指标体系。  

29日下午举行了法律培训班的结业式。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隋吉林出席并讲话,为学员颁发了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