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同志在中国文物学会2015年分支机构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3月19日)

今天,我们召开中国文物学会2015年分支机构负责人会议。刚才我们听取了2014年工作汇报,还有4个分支机构负责同志介绍了开展工作经验。应该说,去年一年大家的工作都是蛮拼的,取得的收获也是蛮多的。在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在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背景下,学会工作能够取得这些成绩,我代表学会常务理事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向我们学会的法人代表黄元秘书长道一声辛苦!

借此机会,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

今年1月上旬,各个媒体纷纷刊载了新华社长篇通讯《留住历史根脉 传承中华文明——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纪实》,《福建日报》发表《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习近平在福建保护文化遗产纪事》,以及习近平2002年为《 福州古厝》一书所做的序言。习近平总书记满腔热情、身体力行地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精神令人感动,他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论述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性。

例如,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工作时强调,“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这是对履行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的庄重宣誓。他还强调,“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科学地表述了保护与发展的辨证关系。又如,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工作时再次强调,新农村建设一定要“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生动形象地阐明在经济建设中要顺应自然、尊重历史,保持山水脉络、留下民族记忆的科学理念,为我们描绘出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有机融合的城乡建设美景。在很多场合,总书记反复强调,“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深刻论述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价值和历史定位,也科学阐述了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保护文化遗产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饱含着对中华历史文化的深厚感情,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切关注和深入思考,是对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是对投身于文物保护的各界人士的鞭策与鼓励。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文化建设日趋繁荣,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遇到了尖锐的矛盾。一些地方破坏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破坏古城镇历史文化街区、打造仿古街区的现象举不胜举,铤而走险盗窃、盗掘、走私文物层出不穷,法人违法现象日益突出,说明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严峻形势。这其中有法律不够完善、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文物执法被边缘化问题,也有地方领导干部存在的政绩观、法治意识和保护理念等方面问题。中华文化繁荣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条件,保护文化遗产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的发表,引导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热切关注,必将对提高依法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树立科学保护的理念,推动这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今年的“两会”召开之前,国家文物局励小捷局长组织我们研究当前文化遗产的形势,积极呼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建设。在会上我和励小捷、张廷皓、董保华等委员针对当前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式,提出了一些全国政协提案,例如以我作为第一提案人提出了以下几个提案:一是《关于大力加强我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提案》,建议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国普法规划、加强文物系统从业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教育、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工程、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在文物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提案》,建议国务院法制机构,加快文化遗产立法进程、不断完善法规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增加法规的可操作性。三是《关于加强文化遗产法治建设的提案》建议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把思想统一到文物保护政策方针上来,做好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四是《关于规范加强各级文物行政管理机构的提案》,建议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针对当前文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文物行政部门机构编制不健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组织深入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级文物行政机构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中国文物学会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前一阶段,中国文物学会已经在中国文物报上发表了题为《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文化遗产》的学习文章,各位专家学者也纷纷以发表文章、接受记者访谈等形式畅谈学习体会。学会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辑出版的《中国文物科学研究》在今年第一期开辟专栏,发表一组学习文章。各个分支机构都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于今年的活动中。一是秉持正确的保护理念,认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贯彻《文物保护法》,以守土有责、勇于担当的精神,为保护文化遗产积极建言献策,为传承民族的血脉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勇于担当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找准定位主动作为。例如,我们围绕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开展丝绸之路保护管理研究和学术交流,巩固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取得的成果。围绕大运河申遗成功,联合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管理单位,以及水利、交通、城建等众多部门,深入研究大运河遗产的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保护管理的体制机制、监测与预警机制等课题,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的提升献计出力。这种服务大局谋划工作的精神,今后应该继续发扬。三是展示文化遗产的活力,保持学会的学术品质。通过搭建学术平台、开辟学术园地、互鉴学术成果,促进文物保护科研理论与实践水平的提高,凝聚专家学者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文物科研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以更高的层次,更宽阔的视野,来促进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使学会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积极作用。

二、全面做好2015年工作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这一年学会的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关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开展好各项活动。

一是关注《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进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文物保护法》的修订正在逐步进行。去年,中国文物学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就《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草案,面向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并向国家文物局作出原汁原味的反馈。今年,依然要按照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就《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广纳专家意见,广聚社会共识,提供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建言献策。

二是关注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30周年。自1985年11月22日,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至今即将30周年。30年来,我国已经拥有47处世界遗产,位居世界第二,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3项,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特别是去年“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和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改变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格局,提高了我国在世界文化遗产领域的地位。回顾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30年对于中国文化遗产事业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和社会影响,郭旃先生最有发言权,付出最多,贡献最大。建议世界遗产研究委员会、大运河专委会等围绕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30周年开展活动,研讨内容侧重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后如何加强保护、监测、预警工作,组织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单位交流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其中,10年前的2005年,澳门历史城区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也是十分值得纪念和思考的文化事件。最近郭旃先生要求我写一篇关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来澳门历史城区的保护经验的文章。可以说澳门历史城区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有效改变了社会各界对于澳门的传统印象,有效改变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对于城市性质和城市功能的制度安排,有效改变了澳门市民对于城市文化的认识和自尊心和自豪感。这些的确值得认真回顾和总结推广。

三是关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工业遗产委员会正在与重庆市文物局策划抗战工业遗产保护专题研讨会,促进抗战文物保护工作,以文化遗产见证历史,引导人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四是关注古城镇、街区传统村落,以及20世纪建筑遗产、工业遗产等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自然、文化生态的生动描述。我理解,所谓“乡愁”是对故乡的深切思念和怀恋,既包括指故乡的自然景致,更包含难以忘舍的文化符号。记得住乡愁,要求我们保护好家乡的景致,保护好文化符号。这个乡愁,不仅包含对乡村文化之怀恋,广义上也可以延伸到都市乡愁、城镇乡愁、校园乡愁,涵盖更多的珍爱文化遗产的情感。因此,传统建筑园林、古村镇、历史文化名街、历史文化名楼、会馆、20世纪建筑遗产、工业遗产、高校历史建筑等专委会,都应该围绕“记得住乡愁”这个主题,组织会员围绕如何保护好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开展学术研究。

五是关注文物保护科技的进步。科技保护是学会的传统项目和优势,去年成立了漆器珐琅器、纺织文物等专委会,加强了学会的科技保护力量。昨天我们故宫博物院部分同仁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学习交流,参观学习了王亚荣老师团队的纺织文物保护成果,令人感到震撼,她们针对一丝一线的悉心呵护和科学研究,让我们看到了在浮躁的社会环境中,文物保护者的别样风采,他们的研究精神令人感动。也使我们看到对于漆器珐琅器、文物纺织品以及青铜器等的保护研究,是当前国家文物藏品科技保护修复需要加强的重点。因此,相关专委会在加强科技保护研究方面要有所建树,同时为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增强修复力量作出努力。另外,信息化专委会、文物摄影专委会,以及正在筹备成立的出版传媒专委会,都应该以本专委会业务为切入点,多做实事,多出成果,培养人才。

三、加强学会自身建设

去年以来,民政部等部委在社团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出台了一批新的政策。其中涉及到分支机构管理、会费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财务审计等。最近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就行业协会商会改革问题也进行了研究,预计还会有更加深化的改革措施出台。面对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组织基础,把学会工作做实做强,这是一项根本性的工作。

一是要坚持学术立会。我们曾经多次强调,中国文物学会要站在“国家”层面,坚持“文物”特点,保持“学会”品质。学会的主要业务,就是要搭建学术平台,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和实践的进步;注重发挥学会专家学者的优势,基于文物保护领域提供学术上的咨询、技术上的建言。去年8月,我们召开了 “中国大运河世界遗产保护座谈会”,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家正在座谈会上讲话,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大运河遗产保护的倡议》,提出7条建议。这个座谈会层次高、影响大,许多媒体做了深度报道,取得良好收效。去年11月,民族民俗文物专业委员会召开2014年会,专题研讨关于边疆地区人口较少民族的文物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会议向国家文物局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抢救人口较少民族文物的倡议书》,畅通联系渠道,反馈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看到,工业遗产委员会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建设部开展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中的工业用地更新和工业遗产保护的调研,促进工业遗产保护的实施。我认为,我们举办的学术活动就应该这样进行认认真真的调研讨论,提出实实在在的咨询建议,对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天我还要再次强调,学会不是商会,各个分支机构不要搞社会文物鉴定,不要涉足文物市场,还要增加一条,任何人不得打着学会的旗号开展营利性经济活动,不得追逐经济利益、聚财敛钱,坚决抵制将学会商业化的倾向。现在有的社会团体有明显的商业化倾向,如果有人希望搞一些商业性活动,可以离开中国文物学会,申请加入没有这方面要求的其它社会团体。现在社会上一些人不惜损害中国文物学会的名誉,作虚假广告,坑害消费者,一些广告非常狂妄嚣张。希望我们的分支机构没有人参与这些违法行为。对于这些侵权行为必须坚决抵制,依法维权。刚才在常务理事会上原则同意筹建文物法律专业委员会,我想这个专委会成立以后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运用法律手段,抵制和揭露损害中国文物学会的名誉的侵权行为。

二是要坚持人才兴会。中国文物学会设有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各个分支机构也设有理事会、专家或顾问组,团结着2000多名会员。这是一支重要的团队。特别是近两年来,学会新成立一批分支机构,更加广泛地团结了文物、建筑、水利等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其中还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地改善了会员结构,提高了学术层次。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关键在于汇集人才。我们不仅要凝聚老一代专家学者,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支撑学会学术活动,也要注重团结中年学者,培养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发挥它们的骨干作用。同时要注意团结全社会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文物工作的各界人士,使我们的团队更富有专业性和群众性,呈现出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坚持制度治会。中国文物学会作为社会团体,要坚持制度治会。学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学会内部注重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重大问题常务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天召开的常务理事会上,我们认真研究了分支机构建设问题,批准设立一批分支机构,决定筹备一批分支机构,撤销个别分支机构,对个别活动不规范的提出批评,以巩固我们的组织基础。学会各项业务工作要依法合规,在《文物保护法》框架下进行。学会自身建设要遵循国务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学会《章程》以及各个分支机构的《规则》来加强。学会现有25个分支机构,学会秘书处只有3名工作人员,是一个非常精简的办事机构,承担着繁杂的日常工作,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依靠制度管人办事。我希望各个分支机构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办事讲规矩,加强联系沟通,重大事项要请示汇报,支持学会秘书处的工作;在制度面前不得任性,坚决克服搞小团体、各行其是、违反制度、松松垮垮的涣散现象,自觉维护学会的声誉和诚信。

同志们,文化遗产蕴含着民族的记忆,历史的根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我们的历史责任。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国文物学会的优势,以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卓有成效的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示中国元素,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情怀,为创造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适应的中国精神、民族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